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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个体户工商年报申报系统
已成功服务 10万 多家企业个体户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:
当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, 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。
请如实填写企业信息
填写经营情况(无情况填写“0”)
年报年审申报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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